服务承诺


   1、实行36小时内售后服务到位制度,即接到客户需提供售后服务通知后,我司营销服务人员在36小时内赶到客户现场,提供服务。同时我司承诺7*24小时电话服务。
 2、产品在交验前的非人为损坏、质量问题、短缺,概由我司负责。
 3、在质量保证期内(产品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)存在或发生的质量问题,经双方确认,确是我司责任,我司负责妥善处理,并且承诺在一般情况下12小时内服务到位,特殊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,合理费用概由我司承担。
 4、经双方确认是客户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,我司也将积极协助解决,努力满足客户的要求。
 5、因客户设计变更,产品规格、型号、数量有所变动,我司将积极响应,急客户所急,努力满足客户要求;如果客户所订购的产品超过实际需要或因设计变更,原订购产品不能继续使用,我企业将积极配合客户做好善后处理工作,减轻客户负担。
 6、客户在安装过程中,如需要提供技术指导,我司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,满足客户要求。
 7、建立客户档案,并定期走访【各户,向客户进行书面和电话联系,征询客户意见和建议,对客户提出的建议和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和分析,不断完善企业的管理,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营销服务质量,追求尽善尽美,满足用户的需求。